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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勞資糾紛~被扣薪水~如何處理

發問:

我門公司有上下樓,老闆一般都在樓下,公司營運都在樓上,但是我門公司樓下的門上面貼了,【出門未鎖門,扣薪一個月...】就是當老闆不在樓下位置上,門就必須是鎖著的.....10月我有一天出門太敢,或是忽略,忘記鎖門....於是有一位老闆客戶上門,發現門沒鎖,就跟我們老闆說..監視器是實拍到是我,但是過幾天老闆開會時跟全部的人宣布第一各,我出門沒有鎖門,於是要扣我2/1薪水但是我領到9月份薪水 就把那2/1薪水扣掉,一萬,這樣我能怎麼樣?還有就是 公司出貨 有出貨單 分成三張一張簽名留在公司,當作是這各是誰出去送的貨第二張跟第三張 是給客戶簽完名後 一張帶回公司... 顯示更多 我門公司有上下樓,老闆一般都在樓下,公司營運都在樓上,但是我門公司樓下的門上面貼了,【出門未鎖門,扣薪一個月...】 就是當老闆不在樓下位置上,門就必須是鎖著的..... 10月我有一天出門太敢,或是忽略,忘記鎖門.... 於是有一位老闆客戶上門,發現門沒鎖,就跟我們老闆說.. 監視器是實拍到是我,但是過幾天老闆開會時跟全部的人宣布 第一各,我出門沒有鎖門,於是要扣我2/1薪水 但是我領到9月份薪水 就把那2/1薪水扣掉,一萬,這樣我能怎麼樣? 還有就是 公司出貨 有出貨單 分成三張 一張簽名留在公司,當作是這各是誰出去送的貨 第二張跟第三張 是給客戶簽完名後 一張帶回公司 一張客戶存查 但是九月份謀一天 我出門送貨完 可能因為騎基車 所以單子飛了 我也沒注意到,回到公司 也沒有說 我也不知道有單子飛了 於是薪水單子上面寫上 什麼貨品單子掉了 就扣我3000薪水 這些狀況我該 怎麼處理 比較好??

最佳解答:

您好 1.除非公司能因您未鎖門,而提出損失的事實 那就可以要您賠償公司的損失 不然,是不可以扣您薪資的 2.同上,若是公司能提出,因您的單子飛掉 而造成他的損失 那可以要您賠償損失 不然您可以拿薪資單 去向勞工局申訴,爭回您的薪資 建議您,直接去申訴,這樣才要要的回薪資。

其他解答:

1F 2F 謝謝你們|||||這種什麼都要扣的公司太惡執了.你一定要去勞工局檢舉他,大不了再找一個工作,加油了|||||根據勞基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條規定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違反者依第七十八條(罰則(四))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萬元下罰金。 因此雇主不可假藉名義扣員工薪資,故你可以拿薪資單或相關證據到勞工局申訴|||||請洽勞工局CAAD3F79AE16AF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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