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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勞保職災給付疑問

發問:

大家好,因頭1次申請勞保,有一些勞保問題不懂,想請有經驗的朋友們幫忙回答,謝謝! 1本人去年12月中,因送貨給客戶途中犁田,一直到上個月中請領過一次職災給付. 因為受傷還沒有好,而且還在長庚醫院治療中.不知是否等傷醫好,還可申請職災給付? 2.如果可再申請,須要附那些證件?

最佳解答:

一、 您的職災給付,是因為工作受傷所以才造成的薪水中斷,所以一直一直申請到您的傷好為止。 二、 如果要再申請的話,要檢附的文件,可向您的公司人事單位詢問,原則上是醫生證明。 另外提供您一個關於保險的薪水補償,因為在工作中受傷是有可能會發生的,所以當意外造成薪水中斷時,公司必須全額給付您損失的薪資。 但是,若是意外的發生並非是在工作中的話,不但薪水的收入中斷了,公司也不必給付您薪水的損失,頂多只能算是病假,如此一來,您是否會擔心薪水中斷之問題。 現在有一個險種,是可以補償勞工,當意外發生時,依受傷的狀況,是否造成"完全不能工作"或"部份不能工作"而補償您的薪資損失。 如果想了解詳情,可以與我聯絡。

其他解答:

1.申請方式 - 大致上和上次相同(可以打電話問勞保局02-23961266) 2.勞保給付 - 要注意只能申請到開始上班的前一天喔(所以不要急著去上班)|||||一直至治療結束,你請領過一次,跟第一次一樣的方法!CAAD3F79AE16AF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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