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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方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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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再2007年的10月26號下午5點初發生的當時我開著汽車往關渡方向要過紅綠燈時有一隻小狗從左方衝出馬路往我方向跑~這時候我本來想緊急煞車可是我又想煞了車後方車子撞到就不好於是我方向盤就往右偏了一點想閃狗,這時候沒注意到我汽車頭右邊有一台機車跟我的車頭平行於是撞到了他... 顯示更多 這件事情再2007年的10月26號下午5點初發生的 當時我開著汽車往關渡方向要過紅綠燈時有一隻 小狗從左方衝出馬路往我方向跑~這時候我本來想 緊急煞車可是我又想煞了車後方車子撞到就不好 於是我方向盤就往右偏了一點想閃狗,這時候沒 注意到我汽車頭右邊有一台機車跟我的車頭平行 於是撞到了他 我馬上下車去看看他~當時我馬上 報警跟叫救護車來還叫了我的保險公司這時救護 車把他抬往醫院警察也把我的行駕照都收走並要我 一起前往醫院看對方傷勢跟做筆錄~我到醫院的時候 看到那個人坐在椅子上跟他的家人在說話,我就跟他說 今天是我撞到你是我不對,不過是一隻狗衝出來才發生 這些事情的,對方一直教訓我並說沒看到狗阿之類的話 我就跟他說你的醫療費用我會請保險公司來處理只要把 醫療收據都留著都好辦事,他也說好~他大概的跟我講了 他的傷勢:醫生跟他說要修養1個禮拜才能繼續上班 我也跟他說好~他也跟我提到他一天座木工薪水有3千 擺明要我連他工作薪水都要照天數賠他~後來我筆錄也做了 警察要我等1個月後的檢驗通知,對方並有半年的追溯期~ 警察要我門私下和解比較好也給了我們三連單,於是我們 就等~過了兩天左右~對方打來我手機跟我說:他媽媽買補品 給他吃,要我把這補品的錢也要算給他們,當時我有點氣 心想:你媽媽買補品給你吃又不是醫療上的費用是你媽媽單 存買給你吃的,後來我只回他我一切都回跟保險公司說的 過了1天保險公司打給他說:你全部醫療費加工作薪水要多少錢? 要有預算~對方說:他一天工資3千~保險公司問他:你有公司行號嗎? 對方說:我們是坐木工的是私人開的沒行號薪水也是日領的完全沒 收據~最後我打給保險公司問對方怎麼開價?保新公司要我打電話 問他預算多少+全部費用~於是我就打電話給對方:對方既然跟我說 他又回診~醫生跟他說:起碼要修養6個禮拜完全康復要半年~我好氣 ~我問他不是說修養一個禮拜嗎?他回說他都去國術館看~我問他有收據嗎?他說:國術館沒收據~拜託這樣怎麼申請保險阿...最後我問他 你全部費用多少錢我想知道預算~他既然跟我說:幾十萬吧....... 請各位給我意見..他擺明就是想坑我..他那天被我撞到只是皮肉上的 擦傷而已~我的車跟他的車都毫髮無傷~怎麼可能要看那麼久的醫生 當時他也跟我說醫生要他休息一個禮拜就好了~怎麼第二次他自己去看改口又說要修養六個禮拜完全康復要半年.... 我也快當兵了~我不想在跟他在那邊浩下去 他真的擺明要吭我錢.... 請各位幫我想想辦法~~ 更新: 從29號對方打電話來到現在都沒在打一通了~ 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還是他已經在上班了?? 我朋友說通常等法院裁決都要好久 何況我的事情只是小事...我朋友說 就算法院裁決也要等半年以後... 這樣對方的追溯期都過了還判決什麼阿? 我朋友說他是作快遞違規導致發生車禍 等法院裁決過了1年還沒通知..追溯期 都過了...

最佳解答:

簡單來說 1. 你的保險公司(產險公司)有出面 表示 你一定有保 第三人責任險 還申請出險了(_回去看保單 有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有的話以下事處理方式) 2.以你突然變換車道而言 你是百分之百全責 所以你要賠他所有費用(醫療 財損) 3我的建議 申請調解委員會(你主動) 4後果 如果調解 請保險公司陪同(保險公司一定要去 不然到時保險公司會不認帳) 在民事部分 調解多少 保險公司要賠(當下要聽到保險公司同意 要白紙黑字 ) 賠多少你都不用付 保險公司會全付 如果他打電話煩你 請給他保險公司理賠電話 說你全權給他負責 不要找你(不然你買保險幹嘛) 調解不成 5 他一定會告你(除非他不懂法律過了6個月追溯期 那你更不用鳥他)過失傷害罪 (以刑逼民)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刑事部分 看法官判你幾個月 1天用一千元(900還1000 我忘了) 罰給國家 一定不會坐牢了 6個月以下易科罰金 你一定會賠ㄉ(運氣好 緩起訴 不用賠) 6告完之後 民事附帶責任 保險公司會全賠 你不用出一毛錢 因為依法賠負責任 保險公司會全賠(除非你保額非常低 超過他所求償範圍 你要自付) 7 所以 第一 你要了解他跟妳求償多少(會不會很高) 第二 你的保額多少(至少體傷100萬/200萬 財損20萬) 第三 你有沒有違反保單條款(故意行為 違法行為 例如 酒駕 造 事逃逸 無照駕駛) 如果 他要求賠償高 你保額高 你又沒有違反保單條款 8.不要理他 全推給保險公司 就對了 9. 當下要做 1. 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2. 給對方保險公司理賠電話 3. 偶而打給他關心一下(談到錢 就說給保險公司處理) 就可以不用理他了

其他解答:

看到最佳解答的用詞 我發現~ 原來產險公司做久了 都會變成沒人性 假如有一天變成受傷者 小心現世報.... 不知道是哪一家產險的...絕不要去保 我們繳保費就是怕遇到類似情況 該賠多少法院會判定 妳們就負責賠償就對了 不然繳保費幹麻 **(除非他不懂法律過了6個月追溯期 那你更不用鳥他)** 連這種話都吐的出來...真是X嘴吐不出象牙|||||他的傷勢:醫生跟他說要修養1個禮拜才能繼續上班 我也跟他說好~他也跟我提到他一天座木工薪水有3千 擺明要我連他工作薪水都要照天數賠他~後來我筆錄也做了 警察要我等1個月後的檢驗通知, 那是交通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不是通知也不會主動通知,案發日起算30天後,主動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本案你變換車道不當為肇事之主因應無疑問。 對方並有半年的追溯期~ 6個月追溯期指的是刑事部份,民事部份的追溯期為二年。 本案你絕對處於劣勢,哪怕你只有5%10%的疏忽肇事責任,只要造成傷害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只要有違反交通安全規則,你都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 刑法第 284 條: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追訴時效為6個月。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警察要我門私下和解比較好也給了我們三連單,於是我們 就等~過了兩天左右~對方打來我手機跟我說:他媽媽買補品 給他吃,要我把這補品的錢也要算給他們,當時我有點氣 心想:你媽媽買補品給你吃又不是醫療上的費用是你媽媽單 存買給你吃的,後來我只回他我一切都回跟保險公司說的 過了1天保險公司打給他說:你全部醫療費加工作薪水要多少錢? 要有預算~對方說:他一天工資3千~保險公司問他:你有公司行號嗎? 假設對方能證實確實從事木工工作,以北部的工資行情確實是3000元無誤,對方的求償對象ˋ提告對象是你,根本無須理會你的保險公司說什麼,保險公司賠不賠跟他無關,這點你必須有所認知。 對方說:我們是坐木工的是私人開的沒行號薪水也是日領的完全沒 收據~最後我打給保險公司問對方怎麼開價?保新公司要我打電話 問他預算多少+全部費用~於是我就打電話給對方:對方既然跟我說 他又回診~醫生跟他說:起碼要修養6個禮拜完全康復要半年~我好氣 ~我問他不是說修養一個禮拜嗎?他回說他都去國術館看~我問他有收據嗎?他說:國術館沒收據~拜託這樣怎麼申請保險阿...最後我問他 你全部費用多少錢我想知道預算~他既然跟我說:幾十萬吧....... 請各位給我意見..他擺明就是想坑我..他那天被我撞到只是皮肉上的 以上的敘述,雖然顯示出對方有獅子大開口的意味存在,當然不是對方說多少就一定給多少,現在就怕先對你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刑事部份保險公司是無法代替你ˋ也無法幫你的。 告訴乃論案件,盡量趕快取得和解,和解後撤回告訴就沒事,假設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拒絕和解或無法和解,告訴人[對方]不撤回告訴,被告[你]被提起公訴ˋ被判刑都是絕對可以預期的,同時留下一筆傷害刑事前科紀錄。 擦傷而已~我的車跟他的車都毫髮無傷~怎麼可能要看那麼久的醫生 當時他也跟我說醫生要他休息一個禮拜就好了~怎麼第二次他自己去看改口又說要修養六個禮拜完全康復要半年.... 法律講求的是證據,請求必須有憑有據,必須以診斷書為憑,不是用嘴巴講的就算。 請求項目與依據見以下列表: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我也快當兵了~我不想在跟他在那邊浩下去 他真的擺明要吭我錢.... 請各位幫我想想辦法~~ 當然你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過也要對方願意與會,願意降低求償標準才有用。 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2007-11-05 07:23:59 補充: 縱使對方求償金開非常高 的高價 [獅子 大開口]並不犯法 不用說錄音就算錄影也沒用 若無法達成和解 對方拒絕撤回告訴 過失傷害之犯罪構成要件明確 法院就必須依法提起公訴ˋ判決|||||其實~這種獅子大開口的人你也不需要跟他再說下去了! 因為基本上你漢他的車是有保強制險的所以費用因該是由保險公司所來理賠! 既然你和對方的車禍無法調解,那最好的方式是你直接去調解委員會,請對方一同去調解委員會作調解!因為這是最省錢的方式,有的人怕上法院,因為麻煩! 但去調解委員會是最不麻煩的,省時又省力,而且調解委員會又具有法律效用,所以這樣對你來說是最好的,你也不必再跟對方說太多無意義的話,因為上調解委員會是最快,(因處理的速度很快不必等)又是最好的方式! PS:我建議你可以要去請求調解之前先跟對方通話,然後進行電話錄音(錄她們獅子大開口),這樣會對你比較有利喔! 因為基本上你不是不願跟他們調解,所以該做的還是要做..所以先保護自己吧!|||||遇到這種人,你就照法律程序走吧,先申請調解,不行的話,上法院~ 上法院他就必須提出相關証明,相信法官會給你公道!! 看你所說,對方只是一點皮肉傷,你就不用太擔心要賠太多錢了!0B2E83BAFED4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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